據白銀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白銀市平川區委批準,平川區紀委監委對平川區民政局原局長常鴻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常鴻瑞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觸犯紀法底線。違反政治紀律,任職期間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干部失管失察;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作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錢款。
常鴻瑞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白銀市平川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后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常鴻瑞開除黨籍處分;經白銀市平川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平川區委批準,由平川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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